回复 原味曲奇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迷糊古月河: 这部《男子和女子一起怼憨憨》娱乐圈和模特圈花团锦簇,充满诱惑,杨磊曾经乐不思蜀,流连忘返。无意中重生回到2008年,这一世是继续醉生梦死,还是弥补上一世的诸多遗憾,换一种生活?………………PS:有些话在简介里没法说,麻烦大家移步,看看第一章,就知道本书的大概内容了。
回复 碧玺 : 这是一个修士和妖魔并存,人人都有机会追求那飘渺永生的世界,这里也有佛门,但是却没有《金刚经》,没有《华严经》,没有《法华经》,没有《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》,没有《佛说阿弥陀佛经》,也没有《般若波罗密多心经》。少林寺高僧元一和尚穿越了,成了一个刚入门的佛修,而他发现,前世当中念了数十年、半点用处也没有的经书,到了这里,却成了无上圣典,随便拿出一部,都能修成无上神通,且看元一身怀金手指,修无上佛法,练无敌神通,凝丈六金身,成万佛之祖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