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木牛流猫 : 以三国为背景,可以召唤秦朝至明朝所有历史人物,包括正史野史,至于为何没有清朝,因为作者不喜欢。。。秦琼战关羽不是事,项羽还跟吕布打呢。。。若要问我为何努力发展领地,成为最强领主,那么我只能说,我要多多召唤次数,我要召唤历朝历代美女,她们都在等着我;还有,我要东渡扶桑,报南京大屠杀之仇,我还要。。。。”
回复 吴常道: 这部《writeas谢俞塞玩具》开局一部魔幻手机,升级全靠吸...先从遮天开始,然后横扫漫威,纵横诸天万界。灭霸:只要给我打一个响指,就能消灭一颗星球!叶枫:我出一块大洋,赌你的手套上没有无限宝石。普渡慈航:南无极乐世界,西天如来在此。叶枫:妖孽,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,大威天龙!这是你们没有看过的全新版本,是兄弟就快来收藏吧!
回复 一一二二三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