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暴怒唐三藏 : 绛:大赤。大宋是一个色彩斑斓的朝代,但红仅有朱、赤、彤、红、绯,但唯独没有绛。绛色:正红色,五色之中红之正色。韩绛来到了大宋。身穿布衣之时,只求富贵安乐。披上青袍,便要讨得一份公道;绿袍在身,便要守得一方安宁。官服赤红之时,总要为这天下作点什么。当身披紫袍、手掌权印,韩绛想为大宋补齐所欠缺的这一色。绛候,古语有云:受遗诏辅国之典。”
回复 沉默的忧伤: 这部《九七电影院》本书无它,唯爽而已!穿越成为末唐最后一个皇帝李柷,昏君就该有个昏君的样子,调戏妹子、偷鸡摸狗、掷骰子、斗蛐蛐、打闷棍、绑票,无恶不作。这一切的一切,到底是人性的扭曲,还是道德的沦丧,敬请收看《大唐昏君》!福全:"陛下,这要是被太后知道了,非打死奴婢不可的。"李柷:"哦,是这样啊,那你被太后打死好了。"福全:“……”“放开那个女孩,让朕来!”朱友能:“李兄,我是个败家子,你是个小昏君,咱俩臭味相投。”“嗯,你说得对,那朕诛你九族。”可,真的是这样的么?PS:群号669231341。智商爽文,偏向轻松。(当然我是说没遇到女主的时候,昏君见了女人就石乐志。)
回复 布丁de果冻 : 墨怀瑾表示怕了。他不过是为报救命之恩给花卿做了一顿蛤蜊而已,也不过是贪图于她美色,把她拐回都城做了自己的书童了而已。可她怎么,一天吃不到蛤蜊就挠墙啊?“都城有什么好的,我要回南疆吃蛤蜊。”脱完战袍换厨装,切完辣椒泪两行,夜半三更,四下无人,颠锅颠得我腰背酸。花卿,你能不能换个口味啊?我堂堂一介王爷,半夜起来给你炒蛤蜊可是会被人笑话的!。